《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于2021年正式发布,为自治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。在《纲要》第58页及相关章节中,明确将“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”列为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任务之一,这标志着内蒙古在资源型地区转型和绿色发展中迈出了坚实步伐。
内蒙古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,长期以来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能源和原材料保障。传统的资源开发与利用模式也带来了资源消耗高、生态环境压力大等挑战。进入新发展阶段,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,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,已成为内蒙古必须面对并解决的重大课题。
《纲要》深刻指出,要“强化科技创新支撑”,其中“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”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具体而言,重点方向包括:
- 关键矿产与工业固废资源化技术:针对煤炭、稀土、有色金属等特色矿产开采和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尾矿、煤矸石、粉煤灰、冶炼渣等,研发高效、低成本、高附加值的资源化利用技术。例如,从粉煤灰中提取氧化铝、硅微粉,将煤矸石用于制备新型建材或土壤改良剂,实现“变废为宝”。
- 农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:结合内蒙古作为畜牧业大区的特点,重点研发秸秆、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能源化、肥料化和材料化利用技术。推广沼气工程、生物质成型燃料、有机肥生产等,构建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,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。
- 城市矿产与废旧物资高值利用技术:加强报废汽车、废旧电子产品、废塑料、废橡胶等城市典型废弃物的精细化拆解、高效分选及深度再生技术研发。推动再生金属、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产业的规范化、规模化发展,提升产业链价值。
- 非常规水资源回收利用技术:在干旱半干旱地区,大力发展煤矿疏干水、工业废水、城市生活污水的深度处理和循环利用技术,缓解水资源短缺约束,保障生态用水安全。
为实现上述技术突破,《纲要》提出了系统的保障措施:
- 搭建创新平台:鼓励和支持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联合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,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。
- 突破关键技术: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,集中力量攻克共伴生矿综合利用、复杂组分废物分离提纯、再生产品质量提升等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。
- 培育示范企业: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,培育一批资源再生利用的龙头企业和示范项目,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。
- 完善标准体系:建立健全再生资源产品、技术装备、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,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- 强化政策激励:落实税收优惠、绿色金融、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,激发市场主体参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积极性。
展望2035年远景目标,内蒙古致力于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。大力推动“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”不仅是落实《纲要》的具体行动,更是内蒙古转变发展方式、优化经济结构、转换增长动力的内在要求。通过科技创新驱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壮大,内蒙古将有效减少原生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,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,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关键力量,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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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2:01:34